2016年6月號有關保留或放棄推薦十位基督教選委的討論張振華監督
二零一七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由一千二百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這一千二百人是由社會上不同背景和資歷的人士組成,當中六十席由本港六宗教推薦,六宗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孔教和伊斯蘭教。每宗教推薦十席的人選,以成為選舉委員會的成員。過往歷屆行政長官選舉前,政府都委託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下稱協進會)提供十位代表名單。協進會過往曾以抽籤方式,以及基督教教內普選形式推薦十位名單,但由於推行教內普選時資源有限,其公平及代表性不斷受到批評。今時今日,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人大釋法及佔領運動之後,特區政府與民間呈現很大張力的時刻,有意見提出於今年放棄推薦十位名單的措舉;其目的是要選舉委員會最終只有一千一百九十位選委,以表明這是小圈子選舉,並要重新為民主進程定位。
本會為協進會的成員教會之一,其餘的還有香港聖公會、正教會、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循道衞理聯合教會、香港崇真會、香港佑寧堂、九龍佑寧堂和救世軍等等,另外還有超過十個機構成員。現時,香港聖公會、香港崇真會已正式去信協進會,認為要續辦,而九龍佑寧堂亦去信表明放棄續辦。協進會現決定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舉行臨時會員大會,讓所有會員代表投票決定是否續辦或停辦這十席選委名單。當屆協進會共有八十八人為會員代表,而本會則有十二位代表在其中,當日,本會代表亦會投下贊成與否的一票。
以上事宜值得我們學習以不同的角度來討論。很多人都想教會給與一個「做」或「不做」的所謂「明確答案」,但我們要意識到重點:在「做」或「不做」的抉擇中,首先,不能讓人誤會教會是「附和」某某的政治立場,否則的話,假若今天我們說「做」,會給人覺得我們附和某些教會親政府的立場。又或者我們說「不做」,又會令人覺得我們附和一些教會要針對政府,分清河水井水。我們不需附和其他人,而是要有自己本身的看法,特別是要讓信徒先明白一些本會對社會事務的基本宗旨,才作討論。所以,先要瞭解信義宗神學對社會事務的基本立場。
信義宗教會對社會事務的立場是為「兩國論」,這論點是上帝如似用兩隻手來管理人民,一是律法來管治人民守法,這是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則是以福音來引導人民走上正路,這是教會的工作。而最特別的,就是兩個國度中間有重疊的地方,這表示教會和政府有關連,但不是完全認同,也不是完全分離。馬丁路德在當時代,重點是想清楚表達教會不要像當時天主教一樣,與皇帝共同制定國家和教會政策,其影響可以是好,但也是非常危險的,也不要像狂熱派一樣完全脫離政府。以路德對聖經的認識,他認為基督徒要承認上帝設立教會和國家,各有功用,要視乎甚麼事情,甚麼主張,但不細意思考福音原則的親政府和反政府都是不當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路德有反建制的「九十五條」,但也有嚴斥「農民暴動」的說法。因此,兩國論指導我們:教會不是政府的一個部門,但也不是政黨,故不是以政府、個別政黨的立場作為我們的立場,而是以該事件在聖經的指導下,其影響和教育意義來決定取向。這是一種很特別的處理方法,先排除一些錯的原則和做法,然後在可以嘗試的範圍內,驅動怎樣決定和行進。有了「兩國論」的思考基礎,我們的定位就是這議題不需完全認同政府,但也不應漠不關心;相反,我們期望社會進步的話,就要認真地看待這個議題。以下有幾點值得我們思考,以作保留或棄席的決定:
1. 對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的人大釋法和二零一五年政制改革政府推出的普選方案,相對於民主進程來看,無疑是令人失望。在這個情況下,教會應以守住陣地的精神繼續推動民主政制發展,抑或以較激進的行動爭取民主進程,抑或視乎事件而兩者兼容,三個做法之中哪一樣對民主發展有更長遠的果效?
2. 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人大釋法和佔領運動後,本會與政府就有關政制方面的合作是否已到達一個分離的臨界點,以致使用即時在基督教十席上停止與政府合作的方式來表達立場?
3. 本會怎樣看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和明年三月的行政長官選舉,並以後的選舉和民主政制的發
展?特別是功能組別中的教育界和社福界,本會都有會友是這兩個界別的選民。這都需要一併考慮。
4. 如果續辦和停辦十席的後果應該是推動更普及的民主進程,兩條路線基本上怎樣做?
5. 需要慎重評估協進會在棄席和留席之後的分別。大家要評估香港的民主進程是循序漸進還是較為一步到位。日後政府若在政制上有所改變和諮詢,協進會要站在制度之內還是制度之外發聲,這是極為重要的決定。
從民主進程的發展中,在光譜上有很多不同位置,在極端的兩端暫定為保守和改革,而實況是多數人都是在中間或偏左或偏右一些。對於本會來說,我們共同面對的對手並不是我們自家教會的人,所以我們先要穩住團結的宗旨,大家充分討論,彼此尊重,大多數的民主進程都是在不同主張的互動中向前的。在此議題上,最重要是怎樣推動更健康的基督徒生命和公民生活,以上討論是一個很重要的起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