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號一家都蒙福楊有志副監督
我是第四代基督徒。曾祖父母及外曾祖父母均是基督徒。
祖父楊紹普是循道衞理聯合教會九龍堂會友,祖母汪明珠是播道會天泉堂會友。家父、叔伯及姑姐自小跟從祖母參加教會主日學,團契及崇拜。家父排行第二,約二十歲便出來社會工作,結婚後曾照顧大伯及五位弟弟的住屋需要。我還記得高峰時期曾與四位叔伯同住,俗語說「相見好同住難」,我們約有十人一起居住(叔伯在祖母家晚飯),但除了早上上班和上學前爭用洗手間外,並沒有任何衝突。我們生活和諧,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有一位虔誠愛主的祖母,她愛護子女和孫兒,循循善誘地教導我們。她臉上常常充滿笑容,熱心事奉教會,擔任教會婦女會主席。她沒有讀過書,透過讀聖經學懂閱讀。她煮得一手好菜式,經常打電話叫我到她家取豉油炆豬肉回家吃。祖母住在我隔鄰的大廈,直到我十九歲,她安息主懷。我從來沒有聽過祖母責罵子女及鄰舍,相信這就是我們大家庭和諧的要素。我同樣沒有聽見過我父母爭執及激烈地討論問題。
初中的時候,我開始發覺我們的家庭跟許多同學的家庭不同,我不想流連街上,想早點回家跟母親講述學校的生活。當時,家父從輪班的工作轉為日間工作,我與他見面的時間多了,父親從嚴父的角色漸漸變為與我有傾有講,更多跟我談論做人的道理。我感恩有明白我們的父母。
據家父憶述,祖母曾對家父說過,期望他讀神學成為牧師服務教會。家父回答祖父母說:「家庭經濟薄弱,他需要工作幫補家計,怎可能全時間讀神學呢?」沒有想過祖母的心願,上帝的呼召竟然落在我身上,讓我全職事奉上帝,成為祂的僕人。不單單是這樣,我兩位堂弟及兩位堂弟媳都完成神學課程,在堂會事奉上帝,其中一對夫婦已經成為候任宣教士,等待前往外地宣教。
我祖父母的信仰活現在生活中,影響子女成長。我的叔伯基本上都有很好的父親形象,並對家庭盡責任;再加上我的三嬸及六嬸都十分愛主,熱心事奉教會,都影響著他們的兒子成為全職傳道同工。
我深信: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蒙福,平安,並能藉著上帝的恩典祝福他人!